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厚街镇东业路 项目概况: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厚街镇东业路,项目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芯片生产,年产半导体封装测试芯片 5000 万个。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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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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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饲料(东莞)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试运行调试信息公示
发布: 粤辉
日期: 2021-02-0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厚街镇东业路

项目概况: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厚街镇东业路,项目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芯片生产,年产半导体封装测试芯片 5000 万个。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4 万元,占地面积 6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



验收报告公示起止时间:2021年2月7日-2021年3月12日。

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对本项目验收有疑问、意见及建议或需获取其它信息及资料,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为电话或信函邮件。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560826073

梁小姐;联系电话:18718021803;邮箱:307603358[url=]@qq.com[/url]



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HSJC(验字)20210112001

项目名称: 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 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

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编制说明

1、

本报告为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

本报告仅对采样分析结果负责。

3、

本报告涂改无效。

4、

本报告无复核、审核、签发签字无效。

5、

本报告无本公司检测专用章、骑缝章无效。

6、

未经本公司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本报告。

7、

本报告 9.3 章节中数据引用我公司(HSJC20210112005)检测

报告。


建 设 单 位: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法 人 代 表:林群弼

编 制 单 位: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法 人 代 表:张志雄

项 目 负 责 人:李增润报 告 编 写 人:陈顺文复 核

审 核

签 发

建设单位: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13684945400 电话:0769-27285578

传真:-- 传真:0769-23116852

邮编:523000 邮编:523129

地址:东莞市厚街镇东业路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牛山明新商业街六栋



1、验收项目概况

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厚街镇东业路,项目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芯片生产,年产半导体封装测试芯片 5000 万个。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4 万元,占地面积 6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

《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并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批文号东环建〔2016〕16013 号。项目分开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建设内容于2020年12月25日竣工,项目于2020年4月14日提交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0年12月24日提交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登记编号:91441900062145184J001W。建设单位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提交了《关于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调试收件回执》,项目于2021年1月22日开始调试。

受建设单位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20 年 12 月 25 日,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收集资料,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29 日对其废水、废气、噪声治理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


2、验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

11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 年 7 月 16 日;

(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公告 2018 年 第 9 号;

(5)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 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第二次修正);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二次修正);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正版);

(10)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 年 09 月 05 日;

(11)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文号东环建〔2016〕16013 号,2016 年 11 月 25 日;

(12) 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与验收相关的其他资料。


3、工程建设情况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厚街镇东业路(北纬 N22°55′4.33″ 东经

E113°41′42.60″),地理位置见图 3-1,厂区平面布置及监测点位图见图 3-2。



3.2 建设内容


注: 废水采样点, 产品粘贴烘干、固型烘烤、注胶工序废气排放口,

▲噪声监测点

图 3-2 厂区平面布置及监测点位


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厚街镇东业路,项目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芯片生产,年产半导体封装测试芯片 5000 万个。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4 万元,占地面积 6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

项目劳动定员为 40 人,全年工作 300 天,,每班 8小时,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环评及批复阶段生产设备与实际生产设备对比一览表见表 3-1。


表 3-1 环评及批复阶段生产设备与实际生产设备对比一览表

序号

设备

名称

型号

单位

环评

数量

实际

数量

是否与环

评一致

生产工序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硅片磨薄机

DFG8560

台

2

1

-1

硅片磨薄

项目分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建设部份生产设备少于环评报告规划数量,项目实际建设了相应的镭射切割机、减薄机、自动测试机,符合项目环评编制报批的镭射切割、减薄、自动测试等生产工序生产需要,不改变项目生产工序,产品性质、规模数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2

硅片切割机

DFD651/63 60

台

6

3

-3

硅片切割

3

PKG 切割机

EAD695

台

6

1

-5

PCB 基板

切割

4

背部贴膜机

--

台

2

2

相符

研磨前贴

膜

5

撕膜机

--

台

2

2

相符

研磨后撕

膜

6

贴膜机

--

台

2

2

相符

切割贴膜机

7

自动固晶机

ASM-8912

台

10

4

-6

晶粒粘贴

8

自动焊线机

KNC

台

40

8

-32

金线焊接

9

气浆清洗机

松下-Plasmn

台

5

1

-4

清洗 PCB板

10

自动模压机

ASM

台

2

2

相符

将 IC 用胶膜封起来

11

烤箱

C-sun Qmo-zds

台

2

2

相符

烘烤产品

12

镭射切割机

--

台

/

5

+5

芯片板切割

13

减薄机

--

台

/

2

+2

研磨减薄

14

自动测试机

--

台

/

2

+2

产品测试

3.3 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3-2。

表 3-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料

单位

用量

1

纤维树脂板

片/年

5 千万

2

二氧化硅晶片

粒/年

5 千万

3

金线

Km/年

450

4

Compound(胶粒)

Kg/年

30000

5

硅片

片/年

75000

6

切割 DAF 胶纸

片/年

75000

7

研磨胶纸

卷/年

350

8

切割 PE 保护膜

卷/年

1500

9

切割蓝膜

卷/年

250

10

白乳胶

10ml/支/年

100 支

11

清洗剂

25kg/桶

300kg


3.4 水源及水平衡

1) 给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用水4800m3/a。项目用水均由市政给水管道直接供水,项目共有员工 40-80人,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员工生活用水量按 40L/人•d 计,生活用水量约 480t/a-960t/a;

2)


排水:项目清洗废水全部排放,排放量为 4800m3/a,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网;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90%计,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 432t/a-864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网,再引至

图例说明:G 废气:G1 有机废气(VOCs) 、G2 非甲烷总烃

W 废水:清洗废水N 噪声:N 设备噪声S 固废

工艺流程说明:

硅片研磨、切割:将硅片研磨产品所需厚度及尺寸,该工序为湿式研磨,无粉尘产生,该工序包含硅片清洗工序,在设备内一体完成,定期添加清洗剂。

晶粒粘贴:使用胶水将晶粒粘贴在硅板上,晶粒长宽约 1-10毫米,该工序多使用固体胶带粘贴,少量胶水辅助粘贴。


胶水烘干:将晶片上胶水烘干。烘干前后晶粒高度不变,该工序主要污染为胶水挥发的废气,该工序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废气有效收集。

焊线;该工序使用超声波震荡冲压焊线,无废气产生。气浆清洗:吹洗表面氧化还原作用。

注胶成型:根据要求,将芯片外壳塑成不同的形状。该工序类似注塑成型。 镭射切割:将成片芯片板切成小块,该工序产生少量粉尘,有机器自带收集装

置密闭收集,定期清理,不产生粉尘。

烘烤:烘干晶片外壳,变形的晶片外壳使用钢板矫正。

3.6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阶段规划内容对比,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产品规模、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

4、 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 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产品研磨工序冷却水和清洗废水。

1、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一套设计处理水量规模为1.5 m3/ h,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反应器+沉淀池+清水池”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网。

2、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网,再引至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4.1.2 废气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晶粒粘贴烘干工序废气、固型烘烤、和注胶工序废气。

1、晶粒粘贴烘干、固型烘烤工序废气:该项目使用白乳胶或 DAF 胶纸粘贴晶粒于线路板上,使用烤箱烘干使晶粒更加牢固,该过程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成分为总VOCS。

2、注胶工序废气:项目注胶成型程序的过程中塑胶料加热融化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晶粒粘贴烘干、烘烤工序、注胶工序废气收集经 UV 光解+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25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4.1.3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距离衰减、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来降低噪声。

4.1.4 固(液)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 6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产品约为 1 吨/年,晶片渣及边角料 2 吨/年, 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暂存仓库后交专业公司处理。

3、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约 0.4 t/a,废空桶、废灯管及废抹布、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1。


HSJC(验字)20210112001 第 9 页 共 30 页

表 4-1 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环评及批复要求

防治措施

污染物排放方式及去向

相符性

废水

生活污水

SS、CODCr、BOD5、

氨氮、总磷、动植物油、LAS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网,再引至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

处理后排放

三级化粪池处理

排放到市政管网,再引至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清洗废水

SS、CODCr、BOD5、

氨氮、总磷、

石油类、LAS

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网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排放到市政管网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废气

晶粒粘贴烘干烘烤工序工序废气

总 VOCS

经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

UV 光解+活性炭处理

通过 25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注胶工序废气

非甲烷总烃

收集后高空排放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噪声

生产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噪 声源,采取距离衰减、隔声、 消声、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 来降低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距离衰减、隔声、消声、减震

等综合治理措施来降低噪声

/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固体废物

员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晶片渣及边角料

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

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

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废空桶、废灯管及废抹布、污泥

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4.2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6 年 11 月 25 日,详见附件 3。

5、 验收执行标准

5.1废水验收执行标准

1、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2、生产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各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 5-1。

表 5-1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限值

验收项目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pH 值:无量纲)

生活污水

pH 值

6-9

SS

400

CODCr

500

BOD5

300

氨氮

--

总磷

--

动植物油

100

LAS

20

生产废水

pH 值

6-9

SS

60

CODCr

90

BOD5

20

氨氮

10

总磷

0.5

石油类

5.0

LAS

5.0


5.2废气验收执行标准

晶粒粘贴烘干、烘烤工序、注胶工序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 VOCS 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具体见表 5-2。

表 5-2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限值

验收项目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排气筒高度

(m)

晶粒粘贴烘干、固型烘烤、注胶工序废气

非甲烷总烃

120

29

--

25

总 VOCS

30

2.9

--

5.3噪声验收执行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限值。厂界噪声执行标准见表 5-3。

表 5-3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验收项目

标准名称

类别

Leq〔dB(A)〕

昼间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 类

65


6、 验收监测内容

具体监测内容见表 6-1。

表 6-1 验收项目、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频次一览表

验收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备注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设 1 个点

pH 值、SS、CODCr、

BOD5、氨氮、总磷、动植物油、LAS

连续监测 2 天,每天分时段监测 4 次。

--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处理前、排放口设

1 个点

pH 值、SS、CODCr、

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LAS

连续监测 2 天,每天分时段监测 4 次。

--

晶粒粘贴、烘

干、注胶工序废气

晶粒粘贴烘干、固型烘烤、注胶工序废气处理前、排放口各设 1个点

非甲烷总烃、总VOCS

连续监测 2 天,每天分时段监测 3 次。

--

厂界外东 1m 处

厂界西、

厂界噪声

连续等效声级(Leq)

连续监测 2 天,每天昼间监测 1 次。

北面为 共用墙, 故未监

测

厂界外南 1m 处


7、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在工况、生产负荷和污染治理设施负荷均稳定时进行。

7.1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根据该项目验收执行标准要求的监测分析方法执行,见表 7-1。

表 7-1 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监测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使用仪器

检出限或范围

废水

pH 值

玻璃电极法 GB/T6920-1986

pH 计 PHS-3E

--

SS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电子天平

FA2004B

4 mg/L

CODCr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

4 mg/L

BOD5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生化培养箱

LRH-250A

0.5 mg/L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可见分光光度计

V-1200

0.025 mg/L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3-1989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6

0.01mg/L

动植物油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37-2018

红外测油仪 CHC-100B

0.06 mg/L

石油类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37-2018

红外测油仪 CHC-100B

0.06 mg/L

LAS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7494-1987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6

0.050 mg/L

废气

非甲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气相色谱仪 GC-2060

0.07mg/m3

总 VOCs

气相色谱法

DB 44/814-2010 附录 D

气相色谱仪

GC9800

0.01mg/m3

噪声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28~133dB(A)

7.2 人员资质

此次验收参与监测人员:罗朝阳、宋永康、郑景林、刘日升、覃树春、赵先洲、王耀炜、丁泳琪、夏健宇、曾繁辉,人员上岗证见附件1。


7.3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

(2) 所有监测仪器均在检定/校准周期内。

(3) 采样过程中按10%的样品数采集平行样,样品数少于10个时,采集1个平行样, 并采集全程序空白。实验室分析过程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和质控样测定方法进行质量控制。样品质量控制数据见下表:

表 7-2 生活污水平行样测试结果

监测日期

样品

总数

平行

样数

监测项目

样品浓度

(mg/L)

平行样浓

度(mg/L)

相对偏

差(%)

允许相对

偏差(%)

是否

合格

2020.12.28

4 个

1 个

CODCr

310

312

0.3

≤10

合格

氨氮

18.6

19.2

1.6

≤10

合格

2020.12.29

4 个

1 个

CODCr

332

336

0.6

≤10

合格

氨氮

20.3

20.5

0.5

≤10

合格

监测日期

样品总数

平行样数

监测项目

样品浓度

(mg/L)

平行样浓 度(mg/L)

相对偏差(%)

允许相对偏差(%)

是否合格

2020.12.28

8 个

1 个

CODCr

73

77

2.7

≤15

合格

氨氮

0.025L

0.025L

0

≤10

合格

2020.12.29

8 个

1 个

CODCr

80

84

2.4

≤20

合格

氨氮

0.025L

0.025L

0

≤15

合格

注:当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检测结果出示所使用方法的检出限值,并加标志 L。

表 7-4 质控样测试结果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质控样实测值

(mg/L)

质控样标准值

(mg/L)

有证标样编号

是否

合格

2020.12.28

CODCr

128

126 7

200195

合格

BOD5

63.5

64.0 4.6

200251

合格

氨氮

2.36

2.38 0.10

200580

合格

2020.12.29

CODCr

131

126 7

200195

合格

BOD5

63.8

64.0 4.6

200251

合格

氨氮

2.32

2.38 0.10

200580

合格


7.4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 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 所有监测仪器均在检定/校准周期内。

(3) 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大气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在测试时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大气采样器校准记录见表8-4。

表 7-5 大气采样器校准记录一览表

监测日期

仪器型号

示值流量

(L/min)

校准仪测量结果(L/min)

示值误差

(%)

允许示值误差范围(%)

是否合格

2020.12.28

大气采样器

崂应 2020

0.200

0.201

-0.5

±5

合格

2020.12.29

大气采样器

崂应 2020

0.200

0.199

0.5

±5

合格

7.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 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布设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2)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的、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 声级计在测量前后用标准声源在现场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声级计校准记录一览表见表7-5。

表7-5 声级计校准记录一览表

监测日期

仪器型号

校准设备型号

校准器标准值 dB(A)

仪器示值

示值偏差 dB

测量前后允许示值偏差范围

dB

是否合格

2020.

12.28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声校准器

AWA6221B

94.0

昼间

测量前

93.8

0.2

±0.5

合格

测量后

94.0

2020.

12.29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声校准器

AWA6221B

94.0

昼间

测量前

93.8

0.2

±0.5

合格

测量后

94.0


8、 验收监测结果

8.1监测期间天气情况

监测期间天气情况见表8-1。

表8-1 监测期间天气情况一览表

采样日期

采样

次数

天气

状况

气温

(℃)

相对湿度

(%)

大气压强

(kPa)

最大风速

(m/s)

风向

2020.12.28

第一次

晴

17.4

57

101.2

3.1

东北

第二次

晴

20.7

55

100.8

2.7

东北

第三次

晴

21.4

56

100.6

2.5

东北

第四次

晴

20.1

58

100.9

2.7

东北

2020.12.29

第一次

晴

20.2

56

101.4

2.9

东北

第二次

晴

17.9

51

101.4

3.1

东北

第三次

晴

18.9

50

101.3

2.6

东北

第四次

晴

19.1

46

101.3

2.8

东北

8.2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项目现场监测期间运行工况用产量核算法计算,见表8-2。

表 8-2 监测期间运行工况一览表

产品名称

设计年产量

正常生产日产量

2020.12.28

2020.12.29

备注

监测期间

产量

生产

负荷

监测期间

产量

生产

负荷

半导体封装测

试芯片

5000 万个

16.7 万个

15万个

90.0%

15 万个

90.0%

--


9、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9.1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1.1 废水

表 9-1 生活污水监测结果

监 测 项 目 及 结 果

单位:mg/L,pH 值:无量纲

监测

时间

监测

点位

监测

项目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平均值

或范围

标准

值

结果

评价

pH 值

7.49

7.36

7.57

7.62

7.36~

6-9

达标

7.62

SS

43

51

38

47

45

400

达标

2020.

12.28

生活污水排放口

CODCr

311

275

298

340

306

500

达标

BOD5

152

137

181

169

160

300

达标

氨氮

18.9

21.2

19.4

18.1

19.4

--

--

总磷

0.95

0.96

0.92

1.03

0.97

--

--

动植物油

2.89

2.44

2.53

2.62

2.62

100

达标

LAS

1.14

1.43

1.07

1.19

1.21

20

达标

pH 值

7.68

7.45

7.32

7.54

7.32~

6-9

达标

7.68

SS

50

42

56

53

50

400

达标

2020.

12.29

生活污水排放口

CODCr

334

280

342

307

316

500

达标

BOD5

197

162

131

158

162

300

达标

氨氮

20.4

21.5

17.9

19.3

19.8

--

--

总磷

1.21

1.16

1.17

1.18

1.18

--

--

动植物油

2.49

2.31

2.56

2.42

2.44

100

达标

LAS

1.35

1.10

1.27

1.22

1.24

20

达标

注:1、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表 9-2 生产废水监测结果

监 测 项 目 及 结 果

单位:mg/L,pH 值:无量纲

监测

时间

监测

点位

监测

项目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平均值

或范围

标准

值

结果

评价

pH 值

7.34

7.16

7.28

7.40

7.16~

--

--

7.40

SS

17

19

15

18

17

--

--

生产废

CODCr

122

150

129

113

128

--

--

BOD5

27.9

34.1

25.2

23.5

27.7

--

--

水处理

前

氨氮

0.312

0.491

0.367

0.602

0.443

--

--

总磷

0.79

0.72

0.75

0.78

0.76

--

--

石油类

0.91

0.94

0.87

0.92

0.91

--

--

2020.

LAS

0.845

0.919

0.883

0.865

0.878

--

--

12.28

pH 值

7.63

7.55

7.49

7.42

7.42~

6-9

达标

7.63

SS

8

9

10

7

8

60

达标

生产废

CODCr

75

86

72

69

76

90

达标

BOD5

14.1

16.8

14.9

13.6

14.8

20

达标

水排放

口

氨氮

0.025L

0.025L

0.025L

0.025L

--

10

达标

总磷

0.38

0.34

0.39

0.32

0.36

0.5

达标

石油类

0.19

0.20

0.23

0.17

0.20

5.0

达标

LAS

0.050L

0.050L

0.050L

0.050L

--

5.0

达标

pH 值

7.39

7.43

7.22

7.51

7.22~

--

--

7.51

SS

20

23

18

24

21

--

--

生产废

CODCr

135

120

149

141

136

--

--

BOD5

28.3

25.0

35.7

31.2

30.0

--

--

水处理

前

氨氮

0.419

0.396

0.528

0.407

0.438

--

--

总磷

0.68

0.69

0.70

0.71

0.70

--

--

石油类

0.90

0.94

0.96

0.86

0.92

--

--

2020.

LAS

0.851

0.869

0.813

0.874

0.852

--

--

12.29

pH 值

7.47

7.66

7.53

7.80

7.47~

6-9

达标

7.80

SS

9

11

8

10

10

60

达标

生产废

CODCr

82

73

70

84

77

90

达标

BOD5

17.9

15.1

14.0

16.3

15.8

20

达标

水排放

口

氨氮

0.025L

0.025L

0.025L

0.025L

--

10

达标

总磷

0.42

0.45

0.46

0.47

0.45

0.5

达标

石油类

0.18

0.21

0.16

0.21

0.19

5.0

达标

LAS

0.050L

0.050L

0.050L

0.050L

--

5.0

达标

注:1、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2、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3、当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检测结果出示所使用方法的检出限值,并加标志 L。


9.1.2废气


表 9-3 晶粒粘贴烘干、烘烤工序、注胶工序废气监测结果



监 测 项 目 及 结 果

治理措施:UV 光解+活性炭

监测时间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平均值

处理效率

(%)

标准值

结果评价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2020.

12.28

晶粒粘贴、烘干、固型烘烤工序、注胶工序废气处理前

总

VOCS

浓度(mg/m3)

1.68

1.70

1.40

1.59

--

--

--

排气筒高度(m)

--

--

--

--

标况干废气量(m3/h)

3992

3901

4128

4007

--

--

--

流速(m/s)

8.8

8.6

9.1

8.8

--

--

--

晶粒粘贴、烘干、固型烘烤序、注胶工序废气排放口

总

VOCS

排放浓度(mg/m3)

0.49

0.62

0.60

0.57

61.2

30

达标

排放速率(kg/h)

2.1×10-3

2.6×10-3

2.7×10-3

2.5×10-3

2.9

达标

排气筒高度(m)

25

--

--

--

标况干废气量(m3/h)

4355

4218

4445

4339

--

--

--

流速(m/s)

9.6

9.3

9.8

9.6

--

--

--

2020.

12.29

晶粒粘贴、烘干、固型烘烤工序、注胶工序废气处理前

总

VOCS

浓度(mg/m3)

1.72

1.65

1.80

1.72

--

--

--

排气筒高度(m)

--

--

--

--

标况干废气量(m3/h)

3901

4264

4037

4067

--

--

--

流速(m/s)

8.6

9.4

8.9

9.0

--

--

--

晶粒粘贴、烘干、固型烘烤工序、注胶工序废气排放口

总

VOCS

排放浓度(mg/m3)

0.46

0.52

0.56

0.51

67.1

30

达标

排放速率(kg/h)

2.0×10-3

2.4×10-3

2.5×10-3

2.3×10-3

2.9

达标

排气筒高度(m)

25

--

--

--

标况干废气量(m3/h)

4400

4627

4491

4506

--

--

--

流速(m/s)

9.7

10.2

9.9

9.9

--

--

--

注:1、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2、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表 9-3 晶粒粘贴、烘干、注胶成工序废气监测结果(续)

监 测 项 目 及 结 果

治理措施:UV 光解+活性炭

监测时间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平均值

处理效率

(%)

标准值

结果评价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2020.

12.28

晶粒粘贴、烘干、固型烘烤工序、注胶工序废气处理前

非甲烷总烃

浓度(mg/m3)

1.27

1.09

0.99

1.12

--

--

--

排气筒高度(m)

--

--

--

--

标况干废气量(m3/h)

3946

3840

4143

3976

--

--

--

流速(m/s)

8.7

8.5

9.1

8.8

--

--

--

晶粒粘贴、烘干、固型烘烤工序、注胶工序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3)

0.69

0.68

0.41

0.59

43.1

120

达标

排放速率(kg/h)

3.0×10-3

2.8×10-3

1.8×10-3

2.6×10-3

29

达标

排气筒高度(m)

25

--

--

--

标况干废气量(m3/h)

4324

4128

4430

4294

--

--

--

流速(m/s)

9.5

9.1

9.8

9.5

--

--

--

2020.

12.29

晶粒粘贴、烘干、固型烘烤工序、注胶工序废气处理前

非甲烷总烃

浓度(mg/m3)

1.54

1.16

1.22

1.31

--

--

--

排气筒高度(m)

--

--

--

--

标况干废气量(m3/h)

3810

4037

3946

3931

--

--

--

流速(m/s)

8.4

8.9

8.7

8.7

--

--

--

晶粒粘贴、烘干、固型烘烤工序、注胶工序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3)

0.39

0.46

0.26

0.37

68.5

120

达标

排放速率(kg/h)

1.7×10-3

2.1×10-3

1.1×10-3

1.6×10-3

29

达标

排气筒高度(m)

25

--

--

--

标况干废气量(m3/h)

4309

4491

4355

4385

--

--

--

流速(m/s)

9.5

9.9

9.6

9.7

--

--

--

注:1、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 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9.1.4厂界噪声


表 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监 测 项 目 及 结 果 单位:dB(A)

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

监测结果(Leq)

标准值

结果评价

昼间

昼间

1#

厂界外东 1m 处

2020.12.28

62.7

65

达标

2020.12.29

62.2

65

达标

2#

厂界外南 1m 处

2020.12.28

61.8

65

达标

2020.12.29

61.0

65

达标

注:1、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2、厂界西、北面为共用墙,故未监测;

3、由于企业夜间不进行生产(企业已出具相关证明),故夜间噪声不进行监测;

4、本结果只对当时监测结果负责。

10、 环保检查结果

10.1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10.2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环境保护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并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批文号东环建〔2016〕16013 号。2020年4月14日提交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0年12月24日提交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登记编号:91441900062145184J001W。建设单位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提交了《关于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调试收件回执》。


11、 验收监测结论

11.1废水

1、生活污水中 pH 值、SS、CODCr、BOD5、LAS、动植物油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生产废水中 pH 值、SS、CODCr、BOD5、氨氮、石油类、LAS、总磷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11.2废气

晶粒粘贴烘干、固型烘烤工序、注胶工序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 VOCS 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11.3噪声

厂界噪声东、南面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11.4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产品、晶片渣及边角料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清洗剂空桶由供应商回收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11.5建议

(1) 加强污染源治理设施管理,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废水、废气污染源治理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加强环保管理人员培训,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和监测;

(3) 加强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按要求完善各污染物的标志。


HSJC(验字)20210112001 第 23 页 共 30 页

12、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地点

东莞市厚街镇东业路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N_80 电子真空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建设性质

■ 新 建 □扩 建 □变更 □ 后 环 评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半导体封装测试芯片 5000 万个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半导体封装测试芯片56000 万个

环评单位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

东环建〔2016〕16013 号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

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

编号

--

验收单位

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验收时监测工况

90.0%

投资总概算(万元)

10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34

所占比例(%)

3.4

实际总投资(万元)

10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34

所占比例(%)

3.4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

(万元)

--

噪声治理

(万元)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1.5 m3/ h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5000m³/h

年平均工作时

2400h

运营单位

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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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2020 年 12 月 28 日~29 日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

(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

(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

(7)

本期工程“以

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排放增减量

(12)

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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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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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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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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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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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V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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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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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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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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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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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附件 1 监测人员上岗证

附件 2 采样照片

附件 3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附件 4 验收监测委托书

附件 5 夜间不生产证明


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2月6日,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根据《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第一阶段)》、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SJC(验字)20210112001,HSJC20210112005,以下简称“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一阶段)(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东莞市厚街镇科技工业园东业路,占地面积6000m2,建筑面积6000m2,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芯片生产,设计年产量为:5千万个。项目主要建设硅片研磨、切割、晶粒粘贴、胶水烘干、焊线、烘烤等生产工序,主要生产设施包括硅片磨薄机1台、硅片切割机3台、PKG切割机1台、烤箱2台等及环保设施。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生产及办公人员40人,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6年9月编制了《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1月25日通过了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16〕16013号。项目建设内容于2020年12月25日竣工,项目于2020年4月14日提交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0年12月24日提交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登记编号:91441900062145184J001W。建设单位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提交了《关于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调试收件回执》,项目于2021年1月22日开始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公用工程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具体内容详见《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项目在切割及磨薄工序中产生清洗废水,该工序使用自制纯水冲洗产品,添加少量清洗剂,一天清洗废水量约16 t/d,一年清洗废水量约4800 t/a,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项目配套建设一套设计处理水量规模为1.5 m3/ h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反应器+沉淀池+清水池”。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废水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引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产品粘贴工序烘干时产生的总VOC、注胶成型以及固型烘烤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项目配套建设一套设计处风量规模为5000m³/h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音、车间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通过合理布局车间平面布置,对噪声源采取适当减振和降噪措施,以及对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对噪声进行治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晶片处理渣、边角料,项目设置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灯管、废空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抹布,项目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员工工作和生活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SJC20210112005),验收检测期间,项目职员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主要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CODCr排放浓度311mg/L、BOD5 排放浓度161mg/L、SS 排放浓度47.5mg/L、NH3-N排放浓度19.6 mg/L、总磷排放浓度1.075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2.53mg/L。LAS排放浓度1.225 mg/L;项目生产清洗废水经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验收检测期间主要污染物CODCr排放浓度76.5mg/L、BOD5 排放浓度15.3mg/L、SS 排放浓度9mg/L、NH3-N排放浓度低于检测限、总磷排放浓度0.405mg/L,石油类排放浓度0.195mg/L。LAS排放浓度低于检测限,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SJC20210112005),验收检测期间,项目产品粘贴工序烘干时产生的总VOC、注胶成型以及固型烘烤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主要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总VOC排放浓度0.54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0.48 mg/m3。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SJC20210112005),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外东1米处昼间噪声62.5 dB(A),厂界外南1米处昼间噪声61.4 dB(A),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固体废物仓库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安全卫生处置。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职员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项目生产清洗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项目产品粘贴工序烘干时产生的总VOC,排放符合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注胶成型以及固型烘烤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不直接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配套了污染防治设施; 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建设过程中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 项目办理提交排污登记并取得回执;建设项目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管理,防止污染物事故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工作人员包括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澳门新浦新京(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单位)、等单位代表。

东莞精旺电子有限公司

202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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